想继续使用原驾驶证如何处理?
1、换证:准备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或利用车管所提供的免费体检服务)。填写完整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后,即可进行换证操作。
2、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如果您的驾驶证丢失,您需要补办新的驾驶证后,将原来的驾驶证交给车管所或自行销毁,不得同时使用。
3、对于驾驶证的换发,以下是具体步骤:首先,准备以下文件前往车管所:两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近期1寸的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原件。此外,您还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有些地方可由车管所免费提供)。填写完整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后,即可进行换证申请。
使用原有驾驶证怎么处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明确指出,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补领驾驶证之后,仍然继续使用原有的驾驶证,将会受到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补办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驾驶证的行为,并不会被视为无证驾驶。
机动车驾驶人在换发新驾驶证后,依然使用原驾驶证的行为,将被处以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第二,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如不符合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同样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未正确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或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也将会被交通管理部门介入处理。
在驾驶证换发后,如果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可能会面临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其中之一就是换发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驾驶证。
驾驶人在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申请补办驾驶证。一旦补办成功,原驾驶证即被视为无效,不得再继续使用。若驾驶人未按规操作,仍旧使用原驾驶证,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对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给予20元至200元的罚款,并且会将原驾驶证予以收回。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九条,一旦驾驶人完成驾驶证的更换,若仍使用原有驾驶证,将面临20-200元人民币的罚款。